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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灣族婚禮儀式

結婚是排灣族人的一生大事,是由人轉換成家的關鍵。完成結婚成為家才納入家族秩序的一份子,才能成為部落的成員之一。當族人成了家才能分配到家產、生活的資源,耕種和收成才有自主權。所以結婚是非常重要,彷彿成人禮一般,唯有成家才被社會認定成為正式的一員。如果男子已達結婚年齡而未婚,則每到黃昏飯後便要到chakar報到,執行護村巡邏勤務,一直到結婚,才停止訓練營役期,只有結婚後才可以陪配偶住在自己的家享受溫馨。

排灣族結婚程序,是所有族群中最繁瑣,但也最具華麗豐富的氣氛!過程大略可分為幾個步驟:

探訪:
男方要帶的禮品有豬肉、頭飾、檳榔、葉、小米糕、酒、汽水等。

提親:
男方家長請媒人到女家求婚,提親時前往的南方親友越多代表越有誠意,此次男方要攜帶的禮品除木材外其餘皆與探訪時相同。

送採薪禮:
雙方談好之後,結婚前男子就上山砍材送到女家為禮。每樣禮都要由兩個人抬著,不可用扛的或用提的。

豎鞦韆架:
結婚前一天,新郎邀同夥二、三人砍幾棵樹木,在新娘家門口搭鞦韆架。每根木材的頂端都必須留有樹葉,而且樹種要相同才行。鞦韆上來要裝飾以祖傳之獵槍及獵刀還有特定的野生花草及裝飾品,及男女雙方的衣服各一套。四根木材都需要用藤包住,並且在木材上刻上男女的生殖器及百步蛇。這一天女方也要動員所有親友等候男方的到來,女方要做好小米糕及小米,供男方豎立鞦韆後回來挑傳統舞蹈時吃喝之用。

送聘禮:
各階級與同階級之間的聘禮都有規定,檳榔是必備禮品,鐵鍋則是組成家庭的必需品,有些聘禮現代也以錢或是其他物品代替之。

成婚:
當天在女家屋頂上殺一頭豬以祭天;而新娘要先往野外藏匿,由新郎與他親友出去尋找然後帶回來,新郎隨新娘在庭院內繞行三週後送入室內;然後族人就一起在庭院內跳舞。隔天,女家親戚就帶著新娘前往男家,由男家的老長輩迎入,然後飲宴,婚禮才算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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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之結婚程序

結婚,阿美族語 Pataloma , Pata 意為做, loma 意為家, Pataloma 全意為做家或成家,從辭義中,可以看出阿美族人認為結婚後夫妻就負有成了家的義務,當男女結婚後,在家庭與社會地位亦因結婚而變更。阿美族的社會是母系社會,因此在阿美族的社會中是以女性為主,家庭以母系相傳。傳統而正常的婚姻法則是男嫁女娶,意即男子入贅到女方家,男子長大後便離開自己的家進入女方家裡,普通稱為入贅。家裡的財產繼承也是歸於女方而非男方,這與一般的父系社會有所不同。
阿美族的婚姻是以招贅婚為主,嫁娶婚為輔。婚姻程序如下:

婚前戀愛關係:
男女若彼此喜歡,女子會以手巾或飾物相贈,男子以頸飾或
頭巾答贈,即為定情。阿美族男女的定情物也有:ongto(翁度)煙斗、kadang(卡放)手環、safifin(沙非啡)毛巾等。

求婚:
通常先由男子隨女回家,向女方家長表示求婚。女方會請媒人至男家
求婚。男方家允婚後,女方變會擇日盛裝赴男家服役。服役時間普通為一個月女子一大清早便到男家挑水、掃地、樁米,中午返家,下午再去工作後,便攜男子出去散步,由男送女回家。女子勞役的期間視男家勞力短缺、男女雙方愛情的深淺度,及女方父母的想法考量長短有所差別。男子護送女子回宅時也有所分別,男方會視對女方愛情的程度及感情的深淺只護送一段路程,由近漸遠,之後覺得愛情真正成熟到不可分離時,才會真正護送到女子家門口。

訂婚。

結婚:
由女方家託媒人到男方家商定婚期後,兩家各自準備結婚,女方家便會大量釀酒,製糕,購備新娘服飾及送給新郎之服飾;男家購備男子衣飾、布疋、番刀、刺槍、弓矢等。

成婚之日:
新郎由友人協助在黎明時將衣物行李送到女家。新郎的友人要大聲通知社眾:某某人今日入贅了。當天喜宴時,男方舅父會向新郎訓話:你今日入此家,需勤勉工作,尊敬舅父,孝順岳父母,不可怠惰。翌晨,新郎新婦返男家邀集同氏族成員在家飲酒,新郎則邀集友伴捕魚一日。當晚,新郎新婦返女家,新郎自此日起在妻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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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族婚姻形式

阿美族的婚姻型態種類很多,以配偶數來說有單偶、多偶婚;以婚後居住方式來分有嫁娶、招贅;從婚姻方式來看有收繼、交換、服役、長幼、私奔婚等。其中最常見的婚姻型態為單偶婚及招贅婚,其餘則為變格。分述如下:
單偶婚:
單偶婚即為一夫一妻制。因為阿美族人相信多偶婚或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均會遭天譴,單偶制即成為正式的婚姻型式。然而當已婚男女另有新歡時,可與原配偶離婚,再和新歡結合。但前提是需與前配偶先離婚,才可再結婚,否則便會遭到不幸。

多偶婚:
即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這種婚姻在傳統阿美族社會中是不被允許的,雖有這種類型的婚姻存在,卻是極少數的。因為阿美族人相信,一妻多夫或一夫多妻會招來不幸。因此這類情形在阿美族中很少出現。

招贅婚:
阿美族為母系社會,因此其傳統的婚姻型態為招贅婚,夫從婦居,子女從母居。家裡是以女子為大,家產的繼承也是以女子為優先。

嫁娶婚:
即妻從夫居,子女從父居,從前在阿美族中所佔比例少,但近年來受到漢人影響而有慢慢增加的趨勢。或是因為其他的情形而不得不行使嫁娶婚,例如:家中都是男性、男方財產或土地較多人力不足需要增加人力、女方家裡經濟困難、岳父跟女婿相處不和睦或是女生自己想出嫁等都有可能會行使嫁娶婚。

交換婚:
廣義的交換婚是指兩個不同民族間的交換;狹義的交換婚是兩個家庭兄弟姐妹間的交換。

長幼婚:
乃是指夫與妻的年齡差距甚大的婚姻型態,夫婦以年齡的差距來看,阿美族大體上是男大於女,以相差四、五歲最多,相差在十歲以上則較為少見。近年來,由於阿美族女孩大多到外地謀生,外嫁給平地人,造成阿美族男子失婚的現象,因此男子為傳宗接代只好找年紀較大的女人結婚。

服役婚:
服役婚是在由於一方勞力不足,在婚前預先約定在一方工作一段時間,然後才回到另一方,服役婚顯示出勞力與婚姻的關係。意即婚姻與勞力是劃上等號的,結婚的前提便是勞力的交換利用。

私奔婚:
男女雙方雖然相愛,但男方或女方或雙方家長均極力反對兩人的感情,甚至完全無法認同,因此兩人私奔,迫使家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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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的原住民婚禮

泰雅族
根據傳統,男方應主動央求媒人向女家求婚。媒人受託之後,先做鳥占卜凶吉。若為吉兆,則攜酒赴女家提親。
女家初次必要婉拒,一定要媒人再三提出後才能表示答應。起初幾次談判雖無結果,但媒人離去前一定與主人互相敬煙,約定再議。
若女方父母拒絕再議,即表示拒婚。女家若表示同意,則接受媒人攜來之酒共飲。女家許婚之後,通常也有納聘。等到女方滿意之時,便可成親,由雙方父母主婚。

賽夏族
男子自二十至三十歲,女子從十七、八歲至二十歲為婚齡,以男女年齡相若或男長於女數歲為原則。男家須請氏族長輩至女家求婚。女家如表同意,與男家求婚者互換煙斗,以完成許婚之儀節。成婚前需先訂婚,訂婚後二、三年擇期結婚。

魯凱族
婚禮都是以女方為重心。
頭一日,新郎及親友男伴前往山林中砍取稱為liva的木材,削整成形,併同鐵鍋、佩刀、檳榔、小米糕、粟酒、豬一隻等禮數前往女家,並在女家庭院中和雙方親友圍成圓圈跳舞致意。
第二日,雙方親友在女家舉行迎親嫁娶儀式,並展示全部聘禮在部落民眾面前,在長老、雙方家長發言後,便是歡樂的飲宴、分食聘物豬肉至女方親友家中,晚上祝賀歌舞跳至天明方歇。
第三日,男女雙方迎親與伴嫁的隊伍移陣至男方,進行另一場的歡宴與歌舞之後,婚禮才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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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婚禮進行方式

布農族
婚期決定之後,男女雙方開始釀酒。
婚禮前一日,新郎之父或伯叔父及同氏族男女攜豬一頭、酒數桶、紅黑布數疋,由媒人伴同至女家迎親,當晚在女家徹夜飲酒。
翌日早晨由新娘之父及親戚,隨同男家迎親者一同送親至男家,男家招待飲宴,這夜新人不同床。

鄒族
婚姻為男娶女嫁,但成婚後女婿需至岳家服役一段時期。服役期間一到六年不等,若兩家皆有子女則行交換婚。

正式婚禮較為簡單,男女兩家事先釀酒製糕,男家父母兄弟持酒至女家與女家父母飲酒後,攜新娘回家,新人坐爐邊,由媒人坐在新人中間,拿糯米飯少許,先餵兩人數粒,以示共食。然後說:你們兩人自今結為夫婦,宜互愛互助,體念兩家父母苦心,永偕白首!之後即舉行酒會,全氏族人共餐共飲來慶賀。

排灣族
結婚程序非常繁瑣,簡略敘述如下:
求婚:
男方家長央求媒人至女家求婚。

送採薪禮:
雙方談好之後,結婚前男子採薪送至女家為禮。

豎鞦韆架:
結婚前日,新郎邀同夥二、三人砍伐樹木數根,搭鞦韆架用。

送聘禮:
各階級與同階級時之聘禮皆有規定,貴族間的聘禮較平民重。

成婚:
當天在女家屋頂上殺一頭豬,以祭天;新娘先往野外藏匿,其親友出去尋找並帶回,新郎隨新娘在庭院內繞行三週後送入室內。而後族人一起在庭院內跳舞,翌日,女家親戚帶著新娘送往男家,男家親老迎入,之後飲宴,婚禮於是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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